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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上登广告:降低书价的妙招?

1998-02-25 来源:中华读书报 本报记者 余敬中 我有话说

眼下,书价又成了热门话题。读者的抱怨声、指责声不绝于媒体之上。出版社俨然成了众矢之的。而社长们似乎也满肚子委屈:纸张、印制、宣传、工资及发行回扣等各类费用愈来愈高,书价又如何能居低不涨?

书价涨了,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涨得有理无理,双方争执不下。有识之士指出,如此争来争去是毫无意义的,重要的是群策群力,找到一套办法把书价降下来。

三十岁以上的读者更倾向于怀恋十年前几块钱甚至几毛钱买一本好书的日子。那年头,图书一律由国家定价,利润率绝不超过10%。那么,能恢复这条老办法吗?新闻出版署计财司一位官员明确地说,不可能。道理很简单,已经是市场经济了,一刀切的计划手段不灵了。

有读者建议,图书作为大众传媒,其实也是一种广告媒介,那么,书业能否借鉴报业的作法,走依靠广告降低价格、扩大发行的路子呢?如此,出版社既不受损,读者却从中得到实惠,可谓两全之计。

这一建议引起了部分出版界人士的兴趣。作家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张胜友认为:“这确实是个思路,会慢慢被出版界和读者接受的。”三联书店副总编辑周五一相信,“只要广告上了图书,就会起到降价作用。”新华出版社邱永生社长说:“这种做法值得探讨。”他认为,图书不应该完全排斥广告,政治性不强的图书,特别是经济类读物刊登与内容有关的广告,无损于图书品位,却能减轻出版社负担,降低书价。

图书上登广告,政策上许可吗?

记者从国家工商局广告司获悉,新闻出版署和国家工商局1990年曾联合发文,规定出版社的正式出版物可以申请广告许可证,刊登广告。文件说,年鉴类图书可以刊登多种广告,其他图书则只能刊登书刊方面的广告。据新华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和山东画报出版社有关人士介绍,一些生活类、科技类、体育类图书、画册可以刊载非书刊方面的广告,但必须向工商管理部门单独报批,申请办理一次性广告许可证。

广告客户愿不愿意在图书上登广告呢?

北京广告公司媒介部罗涛女士认为,图书是种冷僻载体,它的广告来源可能不如电视、报纸、广播的多。尽管如此,图书也有优势:保留性强,影响力久,读者对象也有特色。因此,有开发的价值。她说,图书可以在冷僻类广告载体中坐第一把交椅。

北京名人广告公司一位先生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图书的广告业务开发起来或许有些难度,因为做的比较少,但是可以尝试。他说,名人公司可以代理任何一家出版社的广告业务。

在日本,图书的杂志化倾向愈趋明显,甚至出现了“杂志图书”新书种,其主要特征是可以上广告,价格低廉。在国内,图书的广告功能还不为大多数人所认识,图书上刊登广告的范围和形式也非常有限,通过广告普遍地较大幅度地降低书价尚需时日。但广告的魔力不容置疑。当你用一块五毛钱买回厚达一百多版的计算机世界报时,你会认为重温十年前几元钱买一本好书的旧梦是不可能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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